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摸清我区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同时,进一步掌握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为排污许可全覆盖夯实基础。
二、范围和对象
(一)清理整顿行业。2017年和2018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行业类别详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重点行业和管理类别名录表》(见附件)。
(二)清理整顿对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二污普”)清查出的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2018年投入运行的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2019年4月10日之前,完成待查排污单位清单。
(二)2019年4月底之前,属于2017年和2018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范围中的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要求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规范,登录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或登记(平台网址为:http://permit.mee.gov.cn),同时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申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一律不得排放污染物。无证排污是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三)2019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并持续推进整改、执法等任务。
附件: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重点行业和管理类别名录表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