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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清查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2-06 15:34

为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近期示范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按照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的安排,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进行清查。

经查,全区10家单位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8家为我局发证,其余2家为省生态环境厅发证。我局负责发证单位中,5家单位许可证在有效期内,1家医院需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1家医院许可证过期需办理重新申领手续,1家医院许可证即将到期需办理延续手续。辐射站安排专人与上述单位联系,指导、督促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已办结许可证注销,为重新申领单位核发许可证,审核许可证延续资料,截至有效期之前及时核发证书。

另外,在检查中发现1家口腔医院和1所学校未按要求及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站将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