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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在历次督察中被通报了哪些涉“磷”问题?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6:1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总磷污染治理的关注由来已久,此前也多次通报过涉“磷”污染的典型问题。针对第三轮第二批被督察的长江流域7个省(市),记者汇总了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曾点出的共性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涉及“三磷”的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磷化工企业敷衍整改,存在偷排等环境污染问题;

2、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等情况;

3、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不力等情况。

磷化工、磷石膏等“三磷”污染问题突出

记者注意到,在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湖北就曾因“三磷”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被督察组多次点名。

2017年4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指出,磷化工无序发展加重长江总磷污染,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沮河宜昌段受磷化工企业排污等影响,总磷污染严重。宜昌等地区磷化工行业无序发展,加重了长江支流及干流总磷污染。

2018年12月,“湖北荆门市磷化工企业敷衍整改、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被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督察指出,荆门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的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在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中,湖北再次被督察组点出涉“三磷”污染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钟祥市因整改等待观望,敷衍应对,14个磷石膏堆场中,有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湖北省黄冈孝感襄阳等市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污染问题突出”,2021年9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湖北省又一次因“三磷”污染问题被作为典型案例曝光。通报指出,湖北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相关部门在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磷石膏库渗漏严重污染环境,巨量磷石膏堆存,一旦渗漏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磷化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3个月后,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指出,湖北省级层面既未对磷石膏综合利用进行系统研究,也未对相关地市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为29%,远低于国家有关部门50%的要求。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不平衡,黄冈、孝感等市尚处于启动阶段。截至2020年底,全省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达2.96亿吨,对长江构成较大环境风险隐患。湖北祥云(集团)公司轮镜塘磷石膏库、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磷石膏库等由于管理不到位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

资料显示, 长江流域是我国磷矿、磷化工企业(磷肥、含磷农药及黄磷制造等)和磷石膏库的主要分布区域。其中,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是“三磷”产生的重点区域。

本次被督察的7省(市)中,曾因涉“三磷”问题被点名的还有云南。

2021年7月,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指出,云南省磷石膏产生量大,利用率低。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堆存磷石膏约2亿吨,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全省82家磷矿,6965亩矿山尚未开展生态修复。

减肥、减药工作不严不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不力

据有关专家介绍,农药污染、化肥污染和畜禽粪便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是长江流域总磷污染的重要来源。在此次督察进驻时,也是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了督察重点关注内容。

记者梳理历次督察发现,本次被督察的7省(市)中,也曾有地方被点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不力问题。

2019年7月,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上海、重庆在被督察之列。

2020年5月,督察组向重庆反馈督察意见,虽然未直接点出涉“磷”污染问题,但指出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成为影响次级河流水环境的重要因素。其中,化肥农药减量工作不严不实,全市单位播种面积化肥实际使用量不降反升。

2021年2月,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向浙江反馈督察情况指出,由于减肥减药工作不力,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太湖流域嘉兴平湖市一些国控断面近3年总磷浓度呈季节性超标。

两个月后,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启,湖南、云南、江西均是被督察对象,而3省也均被督察组点出了农业面源涉“磷”污染问题。

2021年4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湖南省洞庭湖区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发现,三市化肥减量工作普遍存在部署敷衍了事、推进不严不实、统计虚假失真等问题,致使湖泊水质总磷浓度仍然超过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压力巨大。最终,“湖南省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被作为督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2021年7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督察指出,云南省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等高原湖泊流域内蔬菜等大水大肥作物种植面积大,复种指数高,种植结构和方式优化调整、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不到位。2020年,普洱市湿法加工咖啡鲜果24.3万吨,用水量约73万吨,仅少部分污水经过集中处理,绝大多数高浓度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放,造成普文河普洱段季节性超标。

就在同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指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是降低鄱阳湖总磷浓度的重要举措,国家明确到2020年鄱阳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江西省擅自放松要求,将农药使用减量目标定为减少6%以上,上饶市甚至将化肥、农药减量目标均降为6%。未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工作大打折扣。测土配方施肥取样数仅完成国家要求的20%,却上报覆盖率超过90%,严重失实。

……

可以看出,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三磷”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问题一直就是督察组持续关注的重点内容。而每次督察中,都有或多或少的涉“磷”污染问题被督察组点出。

那么,此次被督察的7个省(市) 涉“磷”污染治理成效究竟如何?经历了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局部地区的问题是否已完成整改工作?让我们拭目以待其“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