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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情况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10 15:41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于2019年5月13日反馈了意见。省委、省政府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扎扎实实推进整改。截至2020年7月底,45个具体问题有39个已完成整改,其余6个问题均取得明显进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扛起责任,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为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督察整改任务作出批示并实地调研督导整改。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各市(区)成立整改工作机构,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深化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本实现“回头看”全覆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整改等相关重点任务纳入负面清单。认真核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96人,责令25个单位作出深刻检查。

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要求,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秦岭和渭北“旱腰带”环境保护等问题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19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0%,平均优良天数265.3天,同比增加1.3天,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233.8天,同比增加6.9天;Ⅰ—Ⅲ类国考水质断面比例优于国考指标7.6个百分点,消除了国考劣Ⅴ类断面(优于国考指标2个百分点);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30个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6.6%,较年初提高7.6%;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召开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积极推进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省治理矿山地质环境1万余亩。

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力度,2019年新增耕地17.4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05.39万亩,完成营造林806.4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3%;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13户企业获国家级绿色工厂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左右;扎实推进关中地区规上工业控煤和散煤治理,优化水电、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2019年新能源装机增加319万千瓦,地热供暖能力同比增加300万平方米;关中地区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13条铁路专用线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库,全省产(运)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占比近60%,2018—2019年完成铁路货运增量5590万吨。

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省委、省政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出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地方标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建立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金,出台铁腕治霾奖补政策,2019年中央和省级累计下达环保资金34.97亿元,同比增加46.62%,全省生态建设类PPP项目共18个,总投资67.7亿元。开展“汾渭平原‘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等生态环境科技研究,建立面向水、气、土壤等环境监测的网络服务平台。在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开设“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专栏,2019年全省报道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的新闻、信息9500余条。

总的来看,全省督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陕西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用力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奠定坚实生态基础,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陕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