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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工作简报(第1期)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10-16 09:48

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杨凌示范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杨凌示范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3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杨凌示范区工作动员会在杨凌示范区召开,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会民、副组长李敬喜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郭社荣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魏建锋主持。

督察组组长张会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在环保督察工作准备与实施中,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多次听取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汇报,亲自研究审定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现实检验,作为领会中央精神的难得契机,作为陕西加快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督察组组长张会民强调,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杨凌示范区,重点是督察党工委、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提升杨凌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促进绿色发展。督察工作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对照中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等,检查党工委和管委会研究部署、考核评价、资金投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安全风险管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省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等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党工委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问责情况。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同时,根据督察工作实际需要,还将针对被督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和具体特点,加大对特定对象的单独谈话、履责质询和专项调查,适时召开座谈会、组织明察暗访,全方位了解杨凌示范区有关环境保护情况。督察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发现问题、剖析原因、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郭社荣表示,在示范区上下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奋力追赶超越的关键时刻,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杨凌示范区开展督察,是对杨凌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对杨凌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查处整改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追责问责到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好省委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要用好这一难得机遇,深化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以系统思维推动环境保护、美丽杨凌建设迈上新台阶、达到新水平、实现新跨越,为加快建设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立查立改,深入剖析,采取强硬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六个不放过”,按办理时限及时查处,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要将这次督察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契机,加快补齐生态短板,不断推动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上,督察组副组长李敬喜从正确认识督察、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舆论引导等四个方面,就杨凌示范区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杨陵区委、区政委班子成员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