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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五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10-24 12:29

截至2017年10月23日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杨凌示范区环境信访件25件,现将第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01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锦逸国际城南边高速公路噪音污染

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该信访案件已于10月20日办结,见《陕环督(杨)〔2017〕3号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告》(杨办字〔2017〕25号)008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此件与编号008009(第二项)、012014019、020为重复投诉

2

受理编号015 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鼎天济农西侧、汽车站夜市北侧废品收购站环境脏乱差,无防雨措施。

杨陵区政府

2017年10月20日上午,杨陵区供销社主任胡育松带队,组织4名工作人员与李台街道办综治办工作人员王伟国等2人共同对群众投诉的渭惠路汽车站西广场西北角杨凌赵加强废品收购站以及安居路鼎天济农厂子西侧的赵加龙废品收购站进行了现场检查。两家废品收购站均存在收购货物过多,堆放不规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加之最近一直连阴雨,两家收购站经营场地没有硬化,无防雨措施,收购站内道路场地泥泞,货物堆放混乱。赵加强废品收购站门外侧设置生活垃圾站,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导致收购站门外污水聚集,垃圾乱堆,环境卫生差。


2017年10月20日,对渭惠路汽车站西广场西北角杨凌赵加强废品收购站,区供销社责令李台街道办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收购站停止收购经营,对现有堆放货物进行清理,对存放的物品进行出售,降低库存,规范物品分类存放,打扫收购站内外卫生,确保内外卫生达到要求。限2017年10月21日16时前,对收购站外围卫生进行整治,杨陵区市政站负责10月20日前清理完垃圾箱的垃圾,汽车站负责垃圾箱周围的环境卫生清理和垃圾处置,均在10月21日前整改完毕。杨凌汽车站和杨陵区市政站已安排整改工作,杨陵区供销社督办整改工作,确保10月21日完成整改工作,杨陵区供销社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后针对是否再经营问题进行后评估。

对安居路鼎天济农西侧的赵加龙废品收购站,经查属无证经营,区供销社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业务,整理收购站现有货物,出售现有货物,清理院内外卫生并于11月10日前进行取缔。

针对杨陵区供销社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杨陵区委对供销社进行全区通报,杨陵区纪委对供销社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3

受理编号01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杨凌华电厂没有按照环评﹝2012﹞314号文件第六条对冷却塔500米范围内的村民进行搬迁。

杨陵区政府

该信访案件已于10月20日办结,见《陕环督(杨)〔2017〕2号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报告》(杨办字〔2017〕24号)004-3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属实


此件与编号004-3为重复投诉

4

受理编号01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杨凌清洁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车辆经过秋园小区道路时柴油味浓重。

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接到信访案件后示范区市政局立即对在该段工作车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发生柴油泄漏和油箱密封不严的问题。固定在秋园小区周围工作车辆为2016年10月购置的新型车辆,尾气排放均为国Ⅳ标准,符合环保要求,车况正常。

不属

示范区市政局确定专人对各路段工作车辆的环保要求,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治污达标,并在冬季到来之前及时对所有市政专业车辆油箱进行整体密封,并为车辆加装节温器,保证车辆水温正常,避免出现排放污染问题。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17年10月12日-11月13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12116,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第6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