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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八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10-27 15:05

截至2017年10月26日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杨凌示范区环境信访件33件,现将第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02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银鑫小区门口摆放的垃圾桶离小区太近,生活餐厨垃圾溢撒,产生臭气污染。

杨陵区政府

2017年10月23日接到投诉后,杨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杨陵区市政局进行查处。经查,银鑫小区门口摆放的垃圾桶在小区东门口附近,垃圾桶盖未盖,垃圾桶旁雨水排放井口有生活污水痕迹。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此区域属于老城区未改造路段,为了解决小区内居民、小区门口门店及周边水果、餐饮市场垃圾倾倒问题,区环卫队故将垃圾桶设置在此处。由于区环卫队路段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垃圾桶未盖盖子,且清理不及时,导致此处垃圾桶周边卫生较差。

   

 

属实

针对此问题,杨陵区市政局立即组织人员将小区门口垃圾桶向北搬移至人人家超市东门口,安排环卫工及冲洗车队对小区门口垃圾桶及周围地面进行全面冲洗,对银鑫小区周边垃圾桶进行套袋、消毒并加盖密封,给银鑫小区周边门店发放餐厨垃圾巡回收集通知,定时车收集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杨陵区市政局对区环卫队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本路段路长吴玉珍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其500元经济处罚。

为切实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区环卫队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每天对全区垃圾桶进行套袋、加盖密封,杜绝垃圾外溢现象发生;二是每天对全区垃圾桶进行擦洗,对垃圾桶周边地面进行冲洗和消毒打药、防虫除臭,并做好影像资料及记录,确保垃圾桶周边卫生整洁;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对城区垃圾桶进行监督管理,并安排专车每天对城区垃圾桶进行两次收集,确保垃圾桶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171012日-1113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12116,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第6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