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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16:16

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杨发〔2018〕11号)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下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7036909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

党工委、管委会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重点工作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搬迁、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均滞后于省级明确的时限要求。2015年杨陵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均无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议题。

1、党工委宣传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将生态保护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等纳入党工委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生态保护相关内容列入全年学习计划。按照年初理论学习计划,党工委中心组积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2018年以来,党工委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集中学习1次,学习篇目1篇。杨陵区委中心组2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

2、将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处长卢彦涛将在2018年第二期县处级科级干部培训班上讲授《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

建筑施工扬尘监管粗放,执行“六个100%”要求流于形式。抽查发现,11个在建项目存在土方裸露、砂石覆盖不到位、出入口无冲洗设备、洒水清扫制度落实不严、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

1、6月8日示范区召开建筑施工单位扬尘污染现场会,对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严厉的整治措施。截止目前,累计检查工地117次,累计检查工地个数124个,责令整改项目68个,下发“红牌”44份,“黄牌”4份,行政处罚8起,约谈项目9个27名负责人,累计处罚340000元。

2、修订完善了“六个100%管理+扬尘排放质量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

3、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加大,制定印发了《杨凌示范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渣土车百日大整治正在开展。3家渣土车公司46辆绿皮环保车辆已挂牌(宏中23辆、万新3辆、平盛20辆)并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