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薛立新处长一行三人对杨凌示范区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组先后来到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王上村、石家村、上代村分别就排洪渠项目建设和杨陵区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针对现场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落实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管委会迅速召开会议,就反馈问题和推进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传达了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批示精神及省督导组针对排洪渠项目建设、杨陵区农村清洁取暖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学习了省环保督察办《关于加快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预警函》,听取了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关于重点整改任务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截至目前,全省13个市区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数量647个,完成整改434个,整改完成率67.1%。杨凌总任务量21个,其中省委反馈问题19个,中央反馈问题2个,整改完成15个,整改完成率71.4%,在全省13个市区中排名第六。
会议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进展缓慢、台账整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省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督察整改任务完成。二要加速推进整改。对已到时限仍未完成整改的2项问题要对照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现场督办,尽早完成整改,及时进行销号备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加强资料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及时验收和备案。三要强化服务意识,严防一刀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排查,对民生项目要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工业企业的环境治理问题,要加强督导帮扶,及时解决问题,严禁“以停代改、以罚代管”。四要加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党工委督查室、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考核办要切实发挥督导巡查作用,加大现场调查巡查力度,对已完成和正在整改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