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有关单位开展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其中整改任务清单第十四项问题经牵头部门整改,经验收部门验收核查,已达到整改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十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87031965 邮箱:634054852@qq.com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 序号 | 问题 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落实情况 | |
1 | 十四 | 老旧农用车更新淘汰力度不够,2022年 171台农用机械仅在交通部门注销公示,没有实质性淘汰报废,2021年以来未开展农用机械尾气排放监测,老旧农用车冒黑烟现象较为普遍。 | 完成 2022年 171台农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开展农用机械执法监测,杜绝老旧农用车冒黑烟现象。 | 加大农用机械淘汰报废力度,完成 171台农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对全区农用机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制定年度农用机械尾气抽测计划,并开展尾气排放监测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对尾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进行淘汰报废。 | 2025年12月底 | 1.对2022年在交通部门注销公示的171台农用机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与机主沟通、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了每台注销农业机械具体现状,建立了工作台账,目前171台农用机械大部分已淘汰报废,个别农用机械闲置在家未使用或用于教学用具,为确保个别闲置农业机械不再上路行驶和投入农业生产,避免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向机主发放了停驶通知书,要求机主积极响应政策,主动进行报废更新,在未完成报废更新手续前,不得擅自使用闲置农业机械。 2.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环保工作的通知》,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农业机械绿色发展,减少农业机械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大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等老旧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向节能绿色、智能高效转型升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