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有关单位开展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其中整改任务清单第九项问题经牵头部门整改,经验收部门验收核查,已达到整改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5日(十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87031965 邮箱:634054852@qq.com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 序号 | 问题 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九 | 杨凌示范区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依然存在,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每年违规开采地下水达10.95万立方米;马家沟、川云关鱼塘占地4.5亩,未办理取水许可,非法抽取机井水。 | 查封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取水井,封堵马家沟、川云关鱼塘取水口。 | 1.对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封违规取水井,封存取水设施。 2.依法查处马家沟、川云关两处鱼塘无证取水问题,拆除取水设备,封堵取水口。 3.举一反三,全面摸排整治全区违规取用地下水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 2025年6月底 | 1.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两眼取水井取水设施已拆除,取水口已封堵,市政洒扫已使用再生水。 2.马家底、川云关两处鱼塘取水设施已拆除,取水口已封堵。 3.结合全省地下水取用水巩固提升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对鸭场违规取水问题进行了查处,封堵了取水井,拆除了取水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