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27日20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9件,现将第10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对11月16日《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四批)》的办理结果不认可,自11月1日至今,南庄村未清运垃圾,只是围挡。 | 杨陵区、示范区房征办 | 经查,11月13日—15日,李台街道办组织30余名工作人员,动用2台挖掘机、2台铲车、4辆垃圾运输车对南庄村街道垃圾进行了细致清理作业;对无法清理的建筑垃圾进行绿网覆盖和围挡。 | 不属实 | 由房征办和李台街道办共同负责,进一步加大对拆迁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推进力度。一是两级城改(房征)部门加强协同协作,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加速推动整村拆除进程,以便统一清理残余建筑垃圾。二是着力强化未清运建筑垃圾的巡查管控,对破损的围挡与防尘网及时予以更换。三是加大对拆迁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持续跟踪解决;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打扫村内道路,积极引导村民参与环境治理,共同维护南庄村生活环境。 | 是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37076,邮政信箱:西安市A27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