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15日20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信访件12件,现将第5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李台街道办南庄村附近砖厂内养殖鸭子异味大,居民无法生活。 | 杨陵区 | 经查,该养殖场负责人为徐总谋,在李台街道办南庄村废弃砖厂内开展肉鸭养殖,养殖场总面积3000平方,养殖舍3栋1100平方,散养肉鸭约6000只,散养土鸡约200只,养殖异味大。该养殖场2024年以前养殖量较少,养殖肉鸭约300只,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无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近期,该养殖场肉鸭养殖量增加到约6000只,已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土地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 属实 | 查处情况:11月9日、11月11日,杨陵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李台街道办和南庄村,两次前往该养殖场进行指导。目前,该养殖场已清理了场内粪污,购买了除臭剂,正在积极办理相关证照。 整改举措:一是要求该养殖场在30日内完成土地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证照办理,逾期未办理将予以取缔;二是杨陵区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加强现场指导,发放除臭剂50公斤,督促其按规范喷洒除臭。 责任追究:对李台街道经济发展办在全办通报批评,责令办公室副主任尚靖岩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出检查。 | 是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7037076,邮政信箱:西安市A270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