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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我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新闻动态信息40条,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6条,互动交流信息7条,环保业务信息51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2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络申请件,同比减少1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检查、排查,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修改。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和法定公开时限,按时在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20年财政预算。二是对管委会出台的3个方案(《杨凌示范区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杨凌示范区碧水净土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上传至网站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按照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及信件留言等内容,及时受理办结,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整改死链,动态维护更新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1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部分文章用词不规范。

       针对存在问题:一是我局明确要求网站后台管理人员加强网站管理平台口令管理,增加口令强度。责任到人,同时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各类新闻时效性。二是对局官网管理工作开展定期检查、排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问题。

2022年,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开时效,强化网站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群众对我区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