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凡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YHB2023CS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名称: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305室
联系人:汤建博
联系方式:029-87033249 18009246342
五、采购内容: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更新,形成新的管控成果;主要功能或目标:动态更新成果内容:①成果矢量数据库与支撑矢量数据库;②管控要求表格;① 2023 xx 市(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报告、成果图集及准入清单;④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①成果数据自检确认表;⑥动态更新所依据的支撑材料;⑦其他相关资料;需满足的要求:能够紧密结合杨凌“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完成成果更新,以更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作用,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六、最高限价:19万元。详见《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 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投标人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提供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
(5)自 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方式:填写报名表,并将扫描件(盖章)电子版发送QQ邮箱511108600@qq.com;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随报名表一起发送指定邮箱511108600@qq.com。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法: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获取《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09时30分;
十一、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
十二、竞争性磋商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