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示范区将从2023年10月8日起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等4个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非涉密项目的建设单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杨凌示范区)申报或直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实行全程网办。涉密项目保留线下审批方式。
陕西政务服务网(杨凌示范区)网址为:https://zwfw.yangling.gov.cn/icity/public/index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eia.lem.org.cn/#/eia
二、申报步骤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由企业端和管理端组成。企业端用于建设单位提交环评申报,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审批部门在管理端完成审批工作。
(一)注册登录。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系统注册登录:
1.访问陕西政务服务网(杨凌示范区)申报,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按钮,在线登录/注册法人账号。
2.访问“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点击用户登录下方“点击这里创建账号”进行账号注册,如实填写建设单位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1.政务服务事项均为法人事项,务必登录/注册法人账号在线办理。2.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填报的皆须登录建设单位账号。3.确保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为建设单位常用联系人手机号码,方便后续找回密码。
(二)选定事项。在陕西政务服务网(杨凌示范区)进行业务办理,可通过“法人办事”或者“部门办事”页面找到需办理的事项,或者在搜索框搜索“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等关键词后,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需要办理的事项,再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跳转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企业端。
(三)内容填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需填报的内容和信息较为专业和全面,具体操作步骤参考《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附件1),如有疑问可查阅《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附件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建设单位,须如实、完整填报。
(四)选择审批部门提交。
三、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查询
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可实时查询办理状态。审批完成后,建设单位可在陕西政务服务网(杨凌示范区)法人账号或“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下载电子批复,我局不再出具纸质批复。
四、咨询方式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29-87033249/87035362,咨询时间:8:30-12:00、14:00-18:00。
环评统一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4757273,技术咨询QQ群:672553982。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常见使用问题解答(建设单位)).pdf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使用手册(建设单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