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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意识,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领域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9—87036909,举报邮箱:418137251@qq.com。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