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陕建发〔2021〕28号)要求,为统筹做好示范区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零”新增治理成果,我局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城市黑臭水体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29-8703324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8:00
举报信箱:杨凌示范区东新路政德大厦305室
邮政编码:712100
电子邮箱:ylsfqsthjj@163.com
举报只受理示范区城市黑臭水体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