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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线索 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陕建发〔2021〕28号)要求,为统筹做好示范区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零”新增治理成果,我局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城市黑臭水体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29-8703324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8:00

举报信箱:杨凌示范区东新路政德大厦305室

邮政编码:712100

电子邮箱:ylsfqsthjj@163.com

举报只受理示范区城市黑臭水体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