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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事项办理指南

一、审批权限

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废弃铅蓄电池、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收集、贮存单位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审批事项。

二、申请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包括正式申请文件、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二)防雨防渗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三)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四)相关规章制度、污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附件1

XXX单位

关于办理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主要从事****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需申领《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我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承诺书、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随文报上,请予以审查。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承诺书

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是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环保企业,为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自领取《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做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建立健全台账及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规范化管理合格率100%。

三、坚决杜绝许可证外借、伪造、变造、转让等行为。

四、保证收贮危险废物过程安全,保证所有收集危险废物能按照既定处置方式安全处置。

五、积极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监管。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项目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规模(吨/年)

填报日期

首次申请□到期换证□许可变更□


填写说明


1.申请书均由申请单位填写,填写时除签名以外均要求打印。

2.申请书填写内容应与所附证明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不完整。

3.申请书各项内容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尚未实现的,按计划内容填写,并逐项注明“计划”字样。

4.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是指传染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等特性。

5.申请书一式二份,如内容填写不下,可自行附页。


一、单位情况

申请者声明:我声明,据我所知,本申请书及有关附带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申请单位

法人名称: (盖章)

申请情况:1.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 □

2.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

3.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 □

4.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利用危险废物 □

住 所: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万):

固定资产(万):

资金组成: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企业代码: 排污申报登记号:

领导人员(人)

高工

(人)

工程师

(人)

技术人员

(人)

操作工

(人)






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重新申请原因

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

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 □

3、新建、改建或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设施 □

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 □

5、未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的 □

设施建设日期


设施运行时间


二、设施的地理位置图



三、厂房面积:单位m2

总面积

仓库

填埋场

焚烧厂

预处理场

综合利用厂

车库

绿化









四、拟接收的危险废物类别

序号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描述

规模(吨)























































五、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情况

污染要素

污染物名称

排放情况

处理设施

排放标准

去向

浓度

排放量

(公斤/年)

废气






















废水






















固体废弃物

























噪声








附件2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申请资料说明

以下申请材料须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本,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一)企业基本资料:

1.正式申请文件;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1.符合交通部门有关要求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明;

2.运输工具防雨、防渗有关证明材料;

3.委托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委托单位相关证照复印件及其运输工具防雨、防渗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1.包装工具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

3.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

4.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复印件、试运行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复印件;新建成且未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复印件和试运行计划(含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计划)。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危险废物分析方案/制度。分析废物的目的是确保持证单位仅接收许可经营的危险废物,从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贮存或处置。废物分析方案/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持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2)对各危险废物拟分析的参数/成分及理由。(3)拟采用的取样方法;(4)拟采用的分析测试方法;(5)重复测试的频率;(6)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

2.厂区安保管理制度及视频监控系统布置图。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特别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比如:控制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 24 小时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或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周围设置人工或天然的障碍物(如栅栏),控制出入;在设施的入口处设置 中 英 文 标 识 :“ 危 险 - 非 授 权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Danger-Unauthorized Personnel Keep Out)等。

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针对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环境中,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的设备故障和老化,操作错误,有意或无意的危险废物溢出、泄漏等情况,以及预防、侦测或应对有关环境或人体健康威胁的重要设施和设备(如监测设备、安全及应急设备、保安设施、操作设备(如泵)等)进行检查。

4.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文件(包括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可参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7 年第48 号)。

5.关于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特别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特别措施,防范易燃性、反应性和不相容废物的安全风险。比如:关于确保这些废物远离火源和反应源的措施;在贮存处理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场所设置“禁止吸烟(No Smoking)”标识;设置隔离的吸烟区域;防止将彼此或与贮存设施或设备起剧烈反应(如起火,爆炸、释放有毒粉尘,气体或烟气)的不相容废物混合贮存的措施。

6.有关预防风险的措施(包括相关应对程序和硬件设施)。如:在危险废物装卸操作时预防风险的措施(如特殊的叉车);防止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废水流入其他区域或环境中,以及防止雨水侵入危险废物处理区域的措施(如排水沟或阻水堤);防止污染水源的措施;降低设备故障或断电影响的措施;防止人体不适当暴露于危险废物的措施(如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7.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清晰描述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每个岗位的职责,并依此制定各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当包括针对该岗位的危险废物管理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实施等。培训可分为课堂培训和现场操作培训。

应急培训应当使受训人员能够有效应对紧急状态。要求受训人员熟悉:(1)应急程序、应急设备、应急系统,包括使用、检查、修理和更换设施内应急及监测设备的程序;(2)自动进料切断系统的主要参数;(3)通讯联络或警报系统;(4)火灾或爆炸的应对;(5)地表水污染事件的应对等。

8.环境监测计划。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地下水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保存原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应提供委托检(监)测合同。

9.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参照环保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公告 2016年 第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