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场所社会噪声管理,防止和减少对考生的影响,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营造一个良好的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积极保障我区2020年中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中高考期间社会噪声管控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在中高考期间(6月20日至7月20日),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健身娱乐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应调低音量,并于20时30分前关闭音响,结束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
二、2020年7月7、8日高考日,7月17、18、19日中考日,禁止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使用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活动。
公共场所健身活动者应当增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在开展健身娱乐活动时自觉调低音响音量,确保不影响周边考生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杨陵区公安分局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