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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及环保服务窗口:

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缩减10个工作日;

二、优化窗口受理服务流程,精简环评受理材料。环评申报资料由原有的5项减少至3项,仅保留申请表、环评报告、总量审核单。

三、前移危险废物申报及管理窗口。简化备案办理流程,优化备案办理程序,由原来在环保局办理的业务,现交由环保窗口办理,做到即受即办。 

四、强化排污许可证申领,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1日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