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工作方案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18年11月3日进驻陕西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根据工作安排下沉有关市(区)开展督察。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示范区配合保障工作在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门协调联络机构,设总协调人和副总协调人,成立综合协调组、资料材料组、信访督办组、舆论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等5个临时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总协调人:陈亚平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协调人:杜 江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秘书长
陈胜明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接待办主任
冯斌洲 示范区党工委,信访局局长
曹斌昌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履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职责)
薛增召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统筹协调;会议材料起草;协调落实督察组交办的相关事项;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商议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协助督察组安排个别谈话;协调督察组走访问询等工作。
组 长:陈胜明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薛增召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满卫 杨陵区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杨 凡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辛志杰 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李虚怀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宁西翠 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二)资料材料组
负责根据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并梳理、审核、提交。按督察组要求收集并提供照片、音频等资料,做好相关资料留存。
组 长:曹斌昌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履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职责)
副组长:成鸿伟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满卫 杨陵区常务副区长
成 员:张海峰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韩长波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综合四科科长
李虚怀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张晓娟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韩 密 示范区财政局干部
朱育方 示范区质监站站长
庞鹏岗 示范区水务局干部
宋 宇 示范区农业局(林业局)主任科员
米 强 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主任科员
任碧芸 示范区城管局主任科员
马京燕 示范区考核办干部
葛党社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分局干部
(三)信访督办组
负责制定信访工作方案;协助督察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并反馈办理结果;对信访转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汇总统计边督边改情况;协助督察组现场督察有关信访问题。
组 长:冯斌洲 示范区党工委,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成鸿伟 示范区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员 婷 示范区信访局干部
高 涛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室干部
杨 峰 示范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唐小宇 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干部
(四)舆论宣传组
负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制定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社会舆情收集、报告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动态,刊发督察通告,对督察组通报有关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进行舆情收集及引导;按督察组要求报道整改情况。
组 长:王俊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学明 示范区环保局副调研员
成 员:赵 燕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李培安 杨凌电视台电视节目部主任
唐生辉 《杨凌时讯》编辑部主任助理
高 瑜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干部
(五)服务保障组
负责督察组下沉杨凌督察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接待工作方案,做好督察组接送、食宿、会议、医疗和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组 长:陈胜明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薛增召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建宏 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李虚怀 示范区环保局主任科员
张辉亚 示范区接待办主任科员
高建国 示范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
二、工作内容
(一)督察组下沉杨凌督察安排
中央督察组下沉杨凌督察的服务保障工作由服务保障组制定专门的接待方案,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接待工作。
1.接送站
服务保障组负责安排接送站。
2.安排食宿
服务保障组负责保障督察组入住、就餐事宜。以自助餐形式用餐;督察组人员房间应尽可能集中,用餐地点应相对独立。
3.办公保障
按照中央督察组要求,做好办公用品、用车等相关办公保障工作。
(二)会议保障
综合协调组按照要求,做好示范区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舆论宣传组组织区内新闻媒体报道有关会议情况。
(三)个别谈话
综合协调组负责,服务保障组配合,按照督察组要求组织好个别谈话。
(四)调阅资料
由资料材料组负责,按照督察组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交工作。
(五)走访问询
综合协调组负责,资料材料组、服务保障组配合,做好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走访问询。督察组走访问询的部门和单位,应围绕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供书面材料,材料中问题表述部分应不少于全部内容的60%,同时提供相应的问题整改资料供督察组现场查阅。
(六)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
由信访督办组负责,综合协调组、舆论宣传组配合,负责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要组织专人处理督察组转办、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要及时向督察组反馈,并在主要媒体公开。
(七)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
中央督察组动员会召开当天启动此项工作,至督察工作结束。由舆论宣传组负责,信访督办组、服务保障组配合。
负责制定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落实;做好督察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及时了解掌握舆情动态,采取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督察组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配合保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督察期间不得安排外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有关廉洁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