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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现将杨凌示范区环保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重点内容

一、在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强揽、垄断工程、恶意竞标或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二、涉及企业废水及废气治理、固废(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生态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中的黑恶势力。

三、工业集中区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四、以环境污染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干扰、阻挠、抗拒和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六、其它参与侵占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

 乱排乱放方面

1.排查各行业工业污染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整治超标超总量、偷排、漏排、渗排等违法排污问题,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在线监控、无证排污等乱象。

2.排查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重点整治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和污泥违规堆放问题,检查垃圾填埋场未验收、不落实防渗措施和造成地下水污染等问题。

3.排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情况,重点整治不落实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设施,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4.排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重点整治养殖污水乱排、粪便乱堆污染环境现象。

二、乱采乱挖方面

1.围绕采石、采矿、采砂等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重点整治企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开采和未批先建、未批先投等现象导致生态破坏。

2.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环境问题排查,严厉打击违法河道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乱堆乱放方面

1.围绕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单位,重点整治弃土弃渣、工业废渣、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及煤炭、煤灰等物料乱堆乱放现象,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不完善以及违法违规处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2.排查医疗废弃物、危险废物产生、涉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放废弃物是否符合规范,有无乱堆乱放,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3.排查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否规范收集和安全处置,有乱堆乱放现象。

四、乱批乱建方面

1.整治不按照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问题。

2.整治未经环评审批开工建设,以及不按照环评和审批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工艺、规模、原料、污染治理设施内容进行建设问题。

3.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核与辐射许可证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许可证,以及不按照许可证内容排放污染物的。

五、环境监测方面

1.整治监测单位未取得监测资质、监测人员无上岗证开展监测工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问题。

2.整治未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问题。

3.擅自更改监测数据,为企业出具虚假监测报告及数据造假问题。

六、“散乱污”治理方面

1.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土地、规划、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小企业、小作坊。

2.整治不符合示范区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

3.整治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为“散乱污”企业整治提供保护伞的。

举报电话:029-87036909、12369

举报邮箱:ylsfqhjbhj@163.com

信件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301室

邮政编码:712100


附件: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网址:www.12337.gov.cn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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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19月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