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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辖区内空气、水体、噪声、土壤、室内环境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监测,编制区域内环境质量报告书。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2、对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

3、承担辖区建设及污染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和环评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对辖区企业认证、产品鉴定、环保新产品的开发利用等进行环保咨询和服务性监测,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

4、协助环保局进行全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和环境统计工作。

5、负责对全区企业环保分析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6、参加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并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协助仲裁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7、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布置的各项监测任务,并参加省环境监测网络活动。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任务

2019年每月完成省环保厅和示范区环保局下达的水、气、声、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其中地表水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2个、区控断面6个,饮用水水源2个,功能区噪声点位3个;全年至少完成20家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其中3家国控污染源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开展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对区内重点核技术应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成立于2008年4月,是杨凌示范区环保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挂杨凌示范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牌子,与环境监测站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编制8人,现在编5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11台。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收入预算为1535800元,经费主要来源公共预算拨款。上年实户资金余额464200元。

(二)上级部门拨款收支情况

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000元,包括工资福利1450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200元,商品服务支出420000元;专项业务经费8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预算公共拨款1535800元,较2018年度预算减少,因实户结转464200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000000元,均为监测工作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450800元,较上年增加489300元,主要原因是因上年预算2000000元,实际支出13879000元,人员养老社保全年因经费紧张全年未缴纳。商品服务支出420000元,较上年增加81500元,主要原因是监测业务量大幅增加,监测经费增大。专项业务经费85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专项业务经费目标表。

本部门无专项业务经费目标表、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无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并已公开空表。

(六)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000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用35000元,公务接待费用1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5000元,并已公开表。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将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