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辖区内空气、水体、噪声、土壤、室内环境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进行监测,编制区域内环境质量报告书。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2、对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
3、承担辖区建设及污染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和环评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对辖区企业认证、产品鉴定、环保新产品的开发利用等进行环保咨询和服务性监测,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
4、协助环保局进行全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和环境统计工作。
5、负责对全区企业环保分析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6、参加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并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协助仲裁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7、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布置的各项监测任务,并参加省环境监测网络活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65.9万元,包括: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万元。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67.6万元。
(二)支出总计43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8万元。
(2)其他支出:6.18万元。
(3)项目支出279.1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71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0.471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