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主任高吉喜委员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加大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力度。重要生态空间是我国植被覆盖度最高、生态功能最好、自然资产价值最大的区域,是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基石。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要加大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提出保护的具体工程措施和保护机制,避免这些重要空间遭到破坏。同时,加快划定生态廊道,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为基本架构、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生态保护格局。
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上中下游开展协同生态修复治理;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方针,以“近自然修复”理念规划设计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尊重生态系统地带性规律和自身特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区施策,避免“修复性破坏”情况的发生。加强人工林生态系统的近自然修复和质量提升,推动生态系统修复从单纯面积提升向面积和质量双提升转变。
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监督体制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全面履行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职责。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提高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林金星委员
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是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提两条建议:
加大对林草科学基础研究的投入。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是应用研究及高技术研究的奠基石。为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需建设一批战略定位高端、组织运行开放、创新资源集聚的科技创新平台,打造林草科技国家战略力量。在生态和生物质能源等领域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特别支持。加强林草基础研究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培养造就高水平的林草科技研究队伍,为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储备力量。
加强对生态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视。抓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靠物质,也要靠精神。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积极倡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议围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做好科普资源开发、基地创建等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普体系。以优质丰富的内容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阐释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等举措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委员
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将科技创新作为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抓手。建议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有序发展风电、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研发推广应用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从源头上减少资源使用和污染排放。
强化治理体系建设。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要基础保障是强化治理体系建设。建议充分利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与常规污染物排放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健全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排污权、用能权、水权、林权交易制度。
强化社会环境营造。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和受益者。建议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和典型示范,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加快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政府加强充电桩、自行车专用道等绿色生活方式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资源供给,让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志扬委员
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营造绿色低碳发展大环境,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持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继续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垃圾焚烧企业对标治理。
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工业废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实施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
持续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利用,深入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用地准入管理,动态调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加强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与风险评估,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
持续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回收处置及监测监管等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造农村户厕,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管水平,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短板。
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
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从目前来看,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法治保障的作用不可或缺。为此建议: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纂工作,健全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体系。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同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同推进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已由围绕畜牧业生产服务为主转向生态保护为主,现行法律法规已难以满足新时期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应加快完善以草原法为核心的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议立法机构和相关部委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修法立法的调研和梳理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立改废释纂规划,通过科学立法增强生态环境法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严密的法治保障。
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监督体系,确保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落地落实。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当前在环境保护领域仍然存在法定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法律制度措施执行不够到位、生态环保执法监管有待强化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相关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监管执法质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健全生态环境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促使美丽中国建设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都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积极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2023年新修订的立法法增加了区域协同立法条款,为通过此类立法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立法依据。对于重点攻坚的生态环境问题,建议相关部委统筹协调、指导支持相关地区积极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领域全面协同配合,以高质量的协同治理体系助推生态环境治理。
民建江苏省苏州市委会副主委宋青委员
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高校大有可为。当前,在基础研究方面,高校仍存在重大原创性成果不足、顶尖人才和基础理论人才缺乏、科研成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高校可以发挥基础科学研究的优势,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为此,高校要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与技术原理,产出一批领跑或并跑国际的原创性成果,破解关键技术的理论瓶颈,为实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
高校是创新的策源地,加强协同创新和技术转化格外重要。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具备“学以致用”到“用以治学”的协同能力和集成优势。高校应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所需的生态产业、生态技术、生态产品,开展相关技术集成创新,构建多学科协同创新和多领域集成创新体系,推动生态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