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渭河两岸绿意盎然,花香四溢。不远处的巍巍秦岭草木葳蕤,松翠泉香,动物邻居、植物朋友在此茁壮成长、自由生活。山脚下的城市蓝天白云、碧水环绕,置身其中宛如诗画之境。而十年前,这一切都还是另一番景象。
家住渭河边的王女士见证了十年间渭河从黑臭不堪的关中下水道变身为水清岸清的“最美家乡河”,见证了满目疮痍、千疮百孔的秦岭重现生机、生态恢复,也见证了曾经一到冬天就屡受雾霾侵扰到的关中平原到如今常常被大家打卡拍下治愈系美图刷爆朋友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陕西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同时,数据也为人们的直观感受作了最好的注解。秦岭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为“优”,渭河成为造福三秦儿女的“幸福河”,黄土高原成为全国增绿幅度最大的区域。2022年,全省10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79.7天,重污染天数平均5.2天。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111个国控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占96.4%,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首次全部达到Ⅱ类水质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同比减少2.7个百分点。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环境应急事件数量实现“九连降”,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可以说,这十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对生态保护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十年,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保障之强前所未有;这十年,美丽陕西建设的成效之好前所未有。
01
抓生态环保成为党政领导工作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陕西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省委书记、省长为主任的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不断加强顶层设计。
2018年,陕西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继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若干措施》等,建立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实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强化压力传导。
同时,“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河长制湖长制、国家公园试点、环保机构垂直管理等改革落地见效,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深化扩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发布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制度保障更加全面有力。
02
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
秦岭与黄河,于中华民族而言,是“父亲山”,是“母亲河”,是中国地理的标志与文明源头。陕西,幸而兼得,并以横亘中国南北之壮美,与蜿蜒千里之奔腾,共同描绘着华夏文明的瑰丽画卷。
近年来,陕西省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巩固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
持之以恒,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秦岭,彻底整治秦岭违建别墅,2019年修订出台《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门为一座山立法。同时配套印发秦岭保护行动方案、总体规划及秦岭6市市级保护规划和8个省级专项规划等,形成“1+N”秦岭保护规划体系。曾经隐藏在秦岭山间的一些小矿山、小水电是秦岭挥之不去的“伤疤”。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监控+举报+暗访”制度,持续深化“五乱”问题治理,完成438座小水电整治,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白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12处需治理的废弃矿点已完成3处矿点治理,封堵矿硐74个,清运废渣19.4万立方米,生态修复3万平方米,废石贮存场建成投用,安全贮渣1.8万立方米,其余所有矿点治理项目均进入初步设计环节。“举一反三”同步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治理项目有序推进。
2021年,秦岭国家公园创建方案获国家批复,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截至目前,秦岭陕西范围林地、草原、湿地等生态空间面积占89%以上。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达到270处,森林覆盖率达到46.8%。通过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秦岭陕西段9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秦岭陕西段生态状况评价为“优”,“优良”等级面积已超过99%。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目标正在变为现实。
突出重点,坚定不移打造幸福河。党的十八大以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一系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在全流域落地生根。黄河流域陕西段涉及关中7市区和陕北两市,承担了全省83%以上的工业用水和78%以上的生活用水,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
近年来,陕西省成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出台《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逐步构建“1+N+X”规划政策体系。开展黄河“清河”行动和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105个问题排污口整治。聚焦延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推行“一河一策”“一断一案”限期治理。截至2022年,黄河流域各市(区)“一断一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78个,在建87个,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黄河流域105座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比2021年新增25座,改造完成率97.2%。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加快黄河西岸绿色廊道建设,巩固毛乌素沙漠治理成效。
陕西省黄河流域水质全面改善,2022年,黄河流域陕西段65个国控断面中,Ⅰ类—Ⅲ类比例达93.8%,达到历年来最好水平。无劣Ⅴ类断面,黄河(陕西段)及渭河、延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全部为优,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生态保障。
03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铁腕开展蓝天保卫战。强化秋冬季治霾攻坚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扎实推进关中区域“一市一策”精准治霾,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积极推进企业绩效分级管控。关中地区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家,实现动态清零,完成散煤治理320余万家,全省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70万辆;2022年与2016年比较,全省PM2.5浓度下降23.5%,优良天数增加9.2天,重污染天数减少10.1天。全省共有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69个县(市、区)达标,达标城市和县(市、区)数量实现重大跨越,陕北、陕南地区全域达标并不断向好。
系统实施碧水保卫战。建立“两大流域—3个板块—25个重点河流控制单元—111个国控断面”的管控体系,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排污口整治和黑臭水体整治。严格水源地规范管理,全省共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67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率100%。陕南硫铁矿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安全利用试点示范,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西安、咸阳、神木三市被确定为“十四五”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城市。超额完成“十三五”重金属总量减排任务。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600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04
环境监管精准高效
陕西省积极配合保障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2022年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104个问题,陕西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督察指出的4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7个,其余均取得阶段性成果。组织开展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向各市(区)反馈的610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各市(区)反馈的46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2个。
深化抓点示范,陕西省政府出台环境监测和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高位推进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全省环境监测网络织牢织紧,设立省级及以下监测点位1049个,其中,省控环境空气点位168个、市控环境空气点位477个;省控地表水站点41个、市控地表水站点51个;省控地表水断面123个、市控地表水断面43个;声环境监测点位(功能区)146个。关中地区实现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网全覆盖,全省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陕西省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扎实推进风险防范常态化管理,分年度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成80条河流(河段)“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任务,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印发陕西省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
同时,陕西省建成了高效灵敏的突发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污染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建立省、市、县、企四级应急预案体系,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废旧放射源收贮率实现双100%目标,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受控,未发生辐射事故。
05
服务绿色发展主动有为
近年来,陕西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建立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动低碳零碳技术产业化示范。陕西省63家发电企业纳入首批履约,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已顺利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履约工作,年度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2亿吨。深入推进延安、安康国家低碳城市和商洛市、西咸新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西咸新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
陕西省在全国较早实现了排污许可制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质量审核100%、执行报告提交率100%的“双百”任务。建立完善排污权交易机制,累计实现交易4616笔,成交额18.9亿元。全省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情况较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2021年—2022年,累计已完成减排氮氧化物2.8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54万吨、化学需氧量5.95万吨、氮0.80万吨,全面超额完成2022年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陕西省共有16个县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9个县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有效推动了区域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示范样板。
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分两批在6个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通过登记表豁免、告知承诺审批、打捆审批以及简化环评内容等措施,加快入园项目尽快落地。今年完成了第一批试点的两个园区中期效果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试点工作大幅缩短了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提升了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同时,细化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园区招商引资提供了指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0个项目享受了联动试点政策红利,项目涉及投资额82.7亿元。
同时,畅通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实行项目环评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推进项目审批。建立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台账,利用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对省级重点项目逐一调度环评审批进展情况,对纳入台账内项目均由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组织开展高质量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咨询,为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强化环评要素政策保障服务,编印高质量项目环评保障百问百答,全方位解读环评最新政策及要点,把项目环评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前端。强化一线帮扶解决项目环评难题,开展环评服务走基层活动,帮扶破解环评相关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规范开展环评审批。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过去十年来,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巨大发展变化。未来,陕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中的美丽陕西新篇章,让仰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的梦想越来越近,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