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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六批央督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完成后,从中看出哪些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 发布时间:2023-06-25 09:10

近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已对外公开。至此,第二轮督察的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并已全部对外公开。第六批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的情况如何?其中反映出了哪些问题?记者对有关情况通报进行了梳理分析。

被问责人员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

据统计,第六批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中,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492人,含厅级干部40人(其中正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206人(其中正处级干部8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人(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78人),诫勉117人(涉及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62人),其他处理135人。

从情况通报中可以看出,被追责问责的492人中,处级以上干部与处级以下干部分别为246人,各占总人数的一半,人员分布于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国有企业、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等。由此可以看出,从各省各市再到一些基层的党委、政府,都存在着生态理念树立不牢、担当作为不够的情况。从处级以上干部的角度来说,还应从自身做起,树立表率作用,以正确的方式带动地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正确的生态保护意识;基层干部更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通过分析,记者注意到,被问责人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对生态破坏、违规建设项目等行为存在监管缺失或不到位;对违法违规、综合整治等项目存在执法不力;对违法行为、项目管理、清单排查等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对相关环保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或未落实;工作态度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形式主义等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各省各地区应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但通过追责问责可见,部分地区、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还不够到位,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

监管、执法、审核等行动上的疏漏缺失,从根本上讲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进而在工作态度上出现问题。各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存在哪些整改问题?

通过对情况通报的梳理,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的省份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也不乏因各省(区)实际情况而产生的个性化问题。

几省(区)中,违法违规开采问题有着较高的出现频次。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帅宝矿业、鸿基矿业、羊鼻子岭铁矿等矿区无证非法采矿67.9万吨,导致山体严重破损,矿坑及其周边地表大面积裸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百砬沟废弃矿山没有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反而在原开采面上继续开矿。内蒙古乌拉特前旗45座矿山62个采矿项目存在侵占荒漠草原问题,侵占草原总面积近3万亩,严重违反草原法。西藏那曲市、色尼区2018年以来多次以部门文件形式变相批准,未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林业和草原、水利等部门也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放任其长期非法开采。

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可知,以上三省(区)有着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截至2021年底,河北省列入《2021年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中,资源量排位居全国前5位的有铁矿、冶金用白云岩等39种;位次在6至10位的有钼矿、熔剂用灰岩等17种。内蒙古全区有103种矿产的保有资源量居全国前十位,其中有47种矿产的保有资源量居全国前三位,煤炭、铅、锌、银、稀土等20种矿产的保有资源量居全国第一位。西藏目前已发现100余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

如此庞大的矿产资源储备,也更容易滋生开采乱象。因此,地方更要加强对矿山违法违规越界开采和生态破坏等问题的监管,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并严格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矿区合法合规开采,保护好当地环境。

同样作为矿产大区的新疆,在此次追责问责中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了流域水资源和大气污染防治上。这两个问题也是自首轮中央环保督察追责问责以来重点关注的问题。201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府和凉城县政府对岱海湖生态功能退化治理不力,岱海湖持续萎缩,水质成倍下降,生态功能明显退化。河北石家庄市政府焦化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落实压减65万吨焦炭产能工作中,更改压减企业,致使石家庄市未能按期完成2017年度压减焦炭产能任务。

此次追责问责中,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落实生态流量要求不到位,用泄洪水量“顶替”生态水量,导致红山嘴水利枢纽至夹河子水库近30公里河段在洪水季外常年处于断流状态。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在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河道上修筑拦水坝,截断湿地水源,导致玛纳斯河天然河道长期断流干涸,部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大气方面,阜康市人民政府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不深不细、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导致部分焦化企业超标排放。

一些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到位,流域特别是一些支流污染严重,都会对百姓生活健康产生影响。究其原因,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政绩,唯GDP至上,不惜牺牲环境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提高。因此,地方还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通过整改措施可以看出什么?

以此次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为契机,各地从通报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促改,结合地方实际,通过不同方式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通过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类: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学习促实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今年2月,江苏镇江市首次发布了市级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随后市环督改办、市长江办对警示片披露的31项问题进行梳理,组织各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截至5月,涉及违法违规侵占长江岸线建筑物拆除、部分水体返黑返臭、散乱污等方面的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11项正加紧推进;新疆“乌—昌—石”区域于5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听取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两地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方案,研究和推动“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细落实。

落实制度标准,积极探索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助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内蒙古赤峰市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首次启动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矿区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案,将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西藏昌都市建立水泥行业问题整改包保机制,责成相关公司严格落实水泥熟料产能调控方案,并按照“一企一策”制定矿区生态修复专项整改方案;江苏镇江市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落实省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处置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后续处置工作,重点督促“去功能化”关停企业,按照《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验收标准》完成“两断三清”。

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高标准建成投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西藏山南市空港新区于近日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投入资金达1.8亿元,建成后将有效解决空港区域内和甲日沟片区污水直排和水体污染等问题,保护区域内自然水体水环境;新疆玛纳斯县抓项目、强基础,加快推进玛纳斯河清水河团结干渠至清水河下游段防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投资4556.63万元,对团结渠首上游导流堤及下游海漫段进行改造,铺设雷诺护垫,安装备塌体保护河床两岸的植被,进一步提升该河段防洪治理能力,并对当地农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总体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各地采取的措施也可以看出,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动真格”,才能促使地方党政负责人积极承担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带动党委政府积极履行环保职责,才能维护督察成效,形成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