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2022年,杨凌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国控断面漆水河入渭口、省控断面渭河干流杨凌出境水质平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小湋河入漆水河断面水质平均达到Ⅴ类标准,漆水河川云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安全无污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黑臭水体和入河排污口实现动态清零。
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十三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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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示范区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要求,以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和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导向,持续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流域水环境治理水平。完成示范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加强示范区河渠水质监测监控工作,坚持每月通报水质动态,跟踪掌握水质变化,不断加强水环境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到2022年底,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其他断面水质不低于2021年标准要求。
2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持续开展“三河两渠”排污口排查工作,不断健全河渠管理定期巡查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在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对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全面改善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管,完善审批备案程序,逐步建立起示范区统筹、杨陵区落实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机制。
3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普查,全面查清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全过程管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办理,确保年底前正常投运,出水达标排放,提升示范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4
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深刻吸取陕西扬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教训,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严防涉水、涉重金属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开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按照《杨凌示范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完成2022年跨界河流“一河一图一策”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着力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5
联合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排查
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6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入区,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麦力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7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种养结合等技术模式,稳步提升农药化肥利用率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加快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结合村庄规划,重点治理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6月底前,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完成杨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
8
严格水资源管理
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5亿立方米以内。逐步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施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健全重点河流流量监测机制,确保重要水文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不低于目标值。保障生态流量,落实好省上制定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重要水文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不低于2021年现状。
9
加强水资源利用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到2022年底,示范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2%。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全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
10
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贯彻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持续加强示范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的保护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达到国家要求。对示范区城区饮用水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定期巡查石头河引水管线,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自来水厂运行监管,确保饮水安全。
11
加强医疗废水监管
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2022年底前,对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并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项目建成投运前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等,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并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集中隔离点和方舱医院医疗废水日常监管。
12
开展“一断一策”精准治理
按照精准治污原则,实施国控断面漆水河入渭河断面“一断一策”十四五达标方案,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开展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流域管理向精细化转变,确保全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13
落实流域区域协作机制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按照“一河一策”,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杨凌示范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各级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