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推动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依证管理、自证守法、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示范区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开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排污许可手续办理
今年以来,示范区立足实际,重点以抓好排污许可发证质量关为目标,明确了证后监管工作职责,确保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工作能够顺利落实。特别受新冠疫情影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企业,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优化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少跑腿”,提升服务质量,为全面高效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强化工作联动,合力推动排污许可工作开展
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培训会明确的方法步骤,及时对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掌握2018年以来新增企业及纳税企业名单,对照分类管理名录,逐行业排查清理,形成了新增企业基础信息清单;联动杨陵区生态环境执法队、示范区环境监测站等各单位,采取地毯式摸排的方法对全区企业进行发证登记工作核查,并对未发证登记企业下发《限期申领、登记排污许可证通知》《限期完成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的通知》,督促未发证登记企业加快开展此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开展。
紧盯目标任务,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任务
按照“摸、排、分、清”四步工作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热线答疑、微信指导、电话督促、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办法,将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作为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重点,4月底完成行业的清理整顿任务,5月完成排污登记工作,7月提前实现了固定污染源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