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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1-03-09 13:58

      “十一五”期间,杨凌示范区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积极开展渭河流域杨凌段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全力服务经济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环保目标责任。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圆满完成总量控制指标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示范区污染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00吨和800吨。由于示范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07年时,考核指标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们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将考核指标调整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50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700吨以内。“十一五”以来,示范区管委会将污染减排当做环保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按照《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将减排指标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推行清洁能源替代促减排。在城区范围内实施利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分区集中供冷供热节能示范推广项目,五胡路商业开发项目约80万平方米全部采用水源热泵技术供热,现已建成使用的总面积为47万平方米,年节约9640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55吨,有效地改善了燃煤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二是提高污水处理率促减排。“十一五”期间分别建成了渭惠路、五湖路、邰城路等市政基础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8公里,进一步增加城市污水管网汇水面积,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总投资1.25亿元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正在加紧建设,预计今年5月份建成投产,将进一步促进示范区污染减排工作。三是抓环评把关促减排。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审批,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规范编制环评文件,进行总量控制分析,督促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总量控制计划。在示范区入区项目评估和决策中,否决了山东泉林纸业等近18亿元的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有较大污染的项目入区,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四是抓监测监控促减排。认真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在线监控联网要求,20106月完成了杨凌污水处理厂污水在线自动监测监控设施省级验收。目前,在线监测数据可直接上传到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示范区在线监测平台也已建成投用,更好地对排污企业实施实时监控。2006~2010年,杨凌示范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二、狠抓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水环境质量

      示范区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环境整治、保护渭河生态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出台了《杨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加强解决传统结构污染、严格限制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止区外污染企业向区内转移、完善渭河水质监控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五个方面对渭河予以保护和治理。2004年建成我省第一家BOT模式的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5万吨,通过水价改革开征污水处理费,现每年支付800万元左右的污水处理费用,保障污水处理厂的良性运转。“十一五”期间,除污水处理厂向渭河达标排放对上游来水起到稀释作用外,渭河杨凌段无其他排污口,没有对渭河增加污染负荷。

       地下水是我区目前城乡居民饮水的唯一水源。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了《杨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划定了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提出了一系列治理重点和保护工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启动了相关工程。对新、老自来水厂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汇水区等几个主要的饮用水源水质按月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经监测,“十一五”期间,示范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引进2.72亿元资金建设杨凌城市供水石头河取水项目已全面启动建设。届时杨凌将形成双水源供水,进一步提高了城市供水安全性。

      (二)大气环境

      我们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严格执行《杨凌示范区燃煤烟尘污染防治实施办法》,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程,“十一五”期间累计拆除和改造燃煤锅炉91台。同时,推行水源热泵技术,提高天然气及清洁能源的普及率,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认真贯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措施,有效改善了示范区大气环境质量。2008年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8天, 2010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2天,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三)声环境

      随着城区面积的逐步扩大、交通事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示范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2010年达到3.86万台,是2005年车辆数量的2.3倍。我们通过划定禁鸣区,设置减速带,规定限速区域等手段,降低了交通干线的噪声污染。每年对11条主要交通干线21个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低于2005年全年平均值。

      在加强交通干线噪声管理的同时,环保局每年向施工工地下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利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等社会噪音扰民行为的查处力度,给示范区群众提供了一个安静的工作学习环境。通过对示范区各类标准适用区监测,表明区域噪声符合各类国家标准,低于2005年全年平均值,并达到环保模范城市噪声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

       我们把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作为提升示范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细化责任,定期督催落实。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58月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20063月国家环保部授予杨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物综合处理进度,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一)“十一五”期间,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8公里。投资30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5000吨的中水回用工程,铺设中水回用管网9公里,并为化建家园等区内新建小区住户配置了中水回用设施;建成了黎沟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投资300余万元,对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设置了围栏坝。严格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运转模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委托具有资质的西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区内医疗垃圾进行处置。

      2008年,示范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中水回用率达到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96%;截止2010年底,区内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4%,中水回用率达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二)通过积极引导和从严监管,促进区内企业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力度。2007年,完成杨凌示范区农业节水示范项目和杨陵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个农业节水示范项目;20078月,邀请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司全印等专家,对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问题进行调研并制定方案,企业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泰乐菌素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由于资金等问题,该公司于2008年停产;取缔了杨凌屠宰厂,区内肉食品生产企业本香农业科技集团投资3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15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使屠宰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到2008年底,天然气气化率及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2%,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7%,辖区所有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6%,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7%;到2010年底,天然气气化率及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3%,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8%,辖区所有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8%,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自2009年起,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中科院西北植物研究所化工厂、本香农业集团等三家企业通过了省环保厅清洁生产评审验收,杨凌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作为农业示范区,区内畜禽养殖规模逐年增大。我们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争取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有关厅局的项目资金支持,通过建设大型沼气项目、加工有机肥、生产食用菌、养殖蚯蚓等方式对畜禽粪便和污水进行综合处理。

2008年,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便和污水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0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粪便和污水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认真贯彻陕西省《渭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48月,日处理污水2.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200911月,日处理3.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预计20115月建成投用。截止2010年底,示范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

      四、“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体会

      我们深刻体会到,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离不开领导的高度重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对企业的严格管理和群众的广泛参与。

      (一)领导重视是抓好环保工作的关键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环保局列为入区项目评估、决策和示范区规划等三个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入区项目评估和决策中充分听取环保部门意见,对污染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杜绝了重污染行业入区。2008年成立了示范区环境监测站,2009年将环保局从规划建设局分出单设,充实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二)上级支持是做好环保工作的保障

      多年来,省环保厅对杨凌的环保工作给予了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厅领导多次莅临杨凌指导工作,支持杨凌中省农村环保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设备、资金15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示范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提升了环境监管能力。20108月,省环保厅与示范区管委会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对杨凌环保工作给予更全面、更深入的支持。

      (三)加强监管是做好环保工作的根本保证

      “十一五”期间,我们始终保持对排污企业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将监察人员分片包干,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站按照监测规范进行监督性监测,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对排污企业形成实时监控,确保企业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确定行动主题,依法查处整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四)广泛宣传是抓好环保工作的先导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环境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生态杨凌”这一工作目标,紧扣“减排”这一主线,结合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组织开展以“绿色生活·生态杨凌”大型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和“保卫渭河·关爱自然”等宣传活动,先后出动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广泛、深入、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环境污染、关注环境问题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为环保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201012月,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工作在省统计局进行的随机民意测评中满意率最高,表明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给与了极大支持和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