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下午,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学习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示范区相关部门及畜禽养殖企业负责人在杨凌分会场参加会议。
环保部、农业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做了讲话。《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农村环保领域法制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农村环保事业的里程碑。《条例》将推动畜禽养殖业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作为解决畜禽养殖环境问题的基本方针,将推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将加强监管作为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将实施激励引导作为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保障,力求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同时兼顾养殖者的利益,做到以环境保护制度优化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对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