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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环保局严查炭火烧烤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8-29 15:08

8月27日晚20时,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对杨陵区金鑫步行街夜市、汽车站夜市禁止使用炭火烧烤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今年颁布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杨凌示范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方案,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群众反映烧烤油烟污染的问题,示范区管委会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杨凌示范区辖区内禁止使用炭火烧烤经营,烧烤需采用燃气或电等清洁能源。通知下发后,杨凌示范区环保局监督52家烧烤经营户对原先的炭火烧烤炉进行了更换。

在检查中发现金鑫步行街夜市和汽车站夜市绝大部分烧烤经营者都能按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烧烤炉,仅有个别烧烤摊位使用炭火烧烤炉进行烧烤,示范区环保局当场制止了炭火烧烤的违法行为,并对炭火烧烤炉进行了暂扣,同时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