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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制定环境信息管理办法,保障群众知情权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12-29 10:10

  近日,我局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我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水平,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近年来,随着公众对环境信息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政府已经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我局多措并举,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利用局网站公告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二是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对公众关心的空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做到了及时发布。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措施,在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既严格依法,又讲究方式方法,及时把办理结果反馈给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