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环保新闻 / 正文

【环保论点】让大气污染防治法与新环保法 齐头并进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01-29 15:01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日前全国人大第二次审议了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大气污染防治”将有更完善成熟的法律保驾护航,九三学社成员认为要向“雾霾”宣战,需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史上最严新环保法齐头并进。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非常及时和重要,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使大气污染防治能更好与环保法相衔接。”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委员王明雯表示,大气污染问题原本就与环保息息相关,两部法律要相互关联,相互支撑。

  针对当前有一些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谢小军指出,要强化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姒健敏建议对修改数据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要明确惩罚措施,对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理需加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严”字当头,政府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责任不容忽视。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刘政奎表示,立法要从注重“立权”向注重“立责”转变,失责就要被追究,建议细化和加重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失职行为的处理,应当对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依法及时处置大气污染事故等作出处罚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燃煤排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也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九三学社中央常委黄润秋对“比重控制”的概念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比重降低并不意味着总量降低,建议国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消费的总量以及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只有两个指标都同时降低,才是真正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