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七天期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3天为良,4天为轻度污染,与2014年同期(良1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4天)相比有了很大改善,没有重度污染天气出现。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60μg/m3和64μg/m3,较2014年的397μg/m3和157μg/m3下降了59.7和59.2个百分点。
为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省政府和管委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的文件,并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示范区文明办也倡议广大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今年烟花爆竹燃放量明显少于往年,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