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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重污染日预警升级为Ⅱ级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01-04 18:11
杨凌示范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截止1月4日下午17:00时,杨凌示范区24小时内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指数)为312,结合示范区气象部门数据,示范区大气办研究讨论后,决定将我区的Ⅲ级(黄色)预警升级为Ⅱ级(橙色)预警。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5〕9号)要求,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示范区大气办将根据24小时预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指数)日均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
建议措施:
(1)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2)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
(3)减少用电量。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6)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7)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