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环保新闻 / 正文

省环保厅公布有关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 杨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12-27 12:07

本报讯(艾阳嶺)近日,笔者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有关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得知,杨凌示范区最近三个月地表水质量持续提升:2016年9月、10月、11月渭河杨凌段出境水质均优于省考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8毫克/升、0.54毫克/升及其以下,优于III类水质。小韦河水质大幅提升,化学需氧量均低于27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0.9毫克/升,达到IV类水质,这是近七年来最好水质,漆水河水质也稳定达到III类水体。

     近年来,示范区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三河两渠综合整治、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绘就了河畅、水清、岸绿、城水和谐的生态画卷。

工程治理打基础。近年来,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等部门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不断提升小韦河水质。一是在帅家村、官村、马家底村、下北杨村建设稳定塘或小型湿地,降低污染物浓度,净化水质。二是在崔西沟村实施截污工程。将原来向小韦河排放的生活污水通过铺设新的管道汇入城市污水管网,经过污水处理厂多级处理再行排放。三是实施了高干渠、渭惠渠、排洪渠的清淤工程,将渠道内的垃圾、杂物等予以清理,对渠岸进行了衬砌。这些工程措施的实施,为河流水污染防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铁腕执法做保障。今年以来,示范区环境执法部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不断打击偷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实施了环境执法“亮剑行动”。集中优势兵力对河渠周边的涉水企业进行拉网式巡回检查,对有关偷排、超标排放企业予以重罚,达到“罚一家、震一片”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执法近120余人次,处罚金额79万元,责令停产2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完善机制保长效。近日示范区印发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各级党政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初步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明确规定了“三河两渠”的治理责任与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杨凌实行河长制,河长对沿河两岸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