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示范区河渠水质考核有了“硬杠杠”。近日,示范区制定了河渠水质考核断面设置及考核办法,对断面设置位置、水质控制目标、具体责任区分、断面监测运行方式、考核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断面设置位置分为省控断面(已设置)和示范区控断面。其中,省控断面包括渭河干流杨凌出境断面,漆水河入渭河断面,小湋河入漆水河断面等三个断面;示范区控断面包括漆水河川云关断面,高干渠下川口桥断面,渭惠渠入漆水河断面,高干渠李家坡断面等四个断面。
水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渭河干流、漆水河、高干渠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小湋河、渭惠渠水质达到Ⅳ类标准。2017年断面水质目标为:杨凌渭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平均不高于20毫克/升,氨氮浓度平均不高于1.0毫克/升,基本达到Ⅲ类标准;漆水河入渭河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小湋河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漆水河川云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高干渠下川口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扣除高干渠李家坡断面影响);渭惠渠入漆水河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
办法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区分。示范区环保局为示范区各河渠断面的总牵头负责部门,为杨凌渭河干流出境断面、漆水河入渭河断面具体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为漆水河川云关断面、小湋河入漆水河断面、高干渠下川口桥断面、渭惠渠入漆水河断面水质目标控制具体责任单位
断面监测运行方式为,省控断面水质监测由省环保厅协调,由示范区环境监测站与咸阳市环境监测站每月联合采样监测并报监测数据,由省环保厅核定后统一发布并通报。示范区控断面由示范区环境监测站每半月采样监测,重点监测COD、氨氮、溶解氧、总磷、总氮等指标,监测结果定期报送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示范区控断面监测结果(取当月监测数据平均值)列为示范区管委会考核杨陵区政府生态环保工作主要依据。参照省环保厅、财政厅相关要求,示范区将对漆水河川云关断面实施水污染流域补偿管理。针对断面超标问题,每月核算流域补偿金,年底由示范区环保局向示范区财政局提出流域补偿建议,由杨陵区政府缴纳流域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