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2017年开展的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工作扎实有效,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省环保厅肯定并发来表扬信以示鼓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环保部、省环保厅于2016年10月-2017年6月安排部署了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安排,向区内相关单位下发通知,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3家放射源应用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在用和非在用放射源底数,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内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区内外出作业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各放射源是否依法办理异地备案手续,辐射安全管理及辐射防护措施,放射源的运输情况是否安全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限期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为我区辐射环境安全提供了保障。陕西省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综合考评位列全国第三,这与我局的突出成绩密不可分。
长期以来,我局始终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除开展专项检查外,还加强对重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监管,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及行政审批制度,强化放射源同位素异地转移备案管理,推进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等,确保全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