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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 三大区域PM2.5浓度明显下降

来源: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8-02-05 17:08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高敬)环保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1月31日在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经过5年努力,我国“大气十条”目标全面实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明显下降。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刘友宾介绍,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58微克/立方米。“大气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实现。

他同时表示,我国的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大气十条”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全国煤炭消费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比重由67.4%下降至60%左右;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煤电装机容量71%;10205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实现24小时实时监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我国还建成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能力显著提升。

“中国特色大气污染防治新模式基本形成。”刘友宾说,齐抓共管的环境治理格局初步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实现重大创新,环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刘友宾表示,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实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试点工程,以“2+26”城市电代煤、气代煤为重点,稳步推进清洁供暖。此外,还要抓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并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