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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支队荣获“示范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3-30 09:08


近日,经示范区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示范区10家单位和31名个人授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荣获示范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杨峰同志荣获示范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2016年以来,在示范区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支队认真履行环境信访工作职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示范区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设专人接听群众投诉电话,浏览各类新闻媒体、局网站等有关辖区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件、以及上级部门转办、交办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限时处理及回访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环保法规,实事求是地及时处理,对每件信访案件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办结,每件信访件处理后必须回复。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权益。根据各时期环境信访举报的数量和可能出现的污染类型,主动出击,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工作重心前移,提高环境信访维稳监察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2016年至2017年,环境监察支队共处理群众污染投诉359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实现了处理率、回复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切实的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