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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9月,2018年杨凌空气质量改善位列全省首位

来源:杨凌视线 发布时间:2018-10-30 14:27

(记者 许正斌)10月29日下午,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召开生态环保部汾渭平原大气强化督察、杨凌示范区督察情况新闻发布会。视线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止今年9月,杨凌PM2.5平均浓度继续下降,下降指数已超去年全年指数,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率为全省之首。

视线记者了解到,从今年8月20日开始生态环境部对杨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截止目前,强化督察组累计完成5轮督察工作。共检查企业点位568个,发现并列入国家督办问题32个,问题率5.6%,比全省问题率10.8%低约5个百分点,其中涉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问题21个,占比65.6%;扬尘综合治理5个,占比15.6%;秸秆(垃圾)焚烧5个,占比15.6%;其他非工业污染类型1个,占比3.2%。

督察问题交办后,示范区环保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29个,正在整改3个。

督察期间杨凌是这样做的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力争减少问题。重点针对《杨凌示范区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示范区环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开展自查,开展了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专项整治、推进农村禁燃区建设管网铺设工作、提高农村通气率、对涉气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露天烧烤等开展夜查巡查等活动,收效良好。

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针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示范区大气办于问题反馈的次日将问题分解到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时限,最大限度给责任部门和企业留出更多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工作迅即启动、有序展开、强势推进。整改完成后,经认真审核,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强化督查中心组。截止目前,32项问题完成整改29项,完成率90.6%,其余3项问题已经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持续督办跟踪,正在有序推进,可望于生态环境部督办函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

加大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针对个别单位整改不力问题,相关单位核实责任部门,层层传导压力,按照规定进行问责,目前已对9人次进行诫勉谈话,行政拘留1人。

下一步,杨凌准备这样做

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率。按照管委会强化督查问题整改推进会上讲话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环境问题监管力度。各部门针对建筑工地扬尘、秸秆垃圾焚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狠抓反弹,力争在强化督查时少发现问题。

以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针对目前还未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以及后期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示范区大气办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重点,尽最大努力降低雾霾的严重度。针对即将进入采暖季,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每次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针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和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措施严格执行,最大程度降低雾霾天气影响。

以气化工程和清洁取暖工程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农业能源替换。加力推进燃气入户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天然气通气点火数量,加大改炕力度,加快进度,有效降低颗粒物浓度。11月15日起,重点督查双替代工程。

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工作落实。以“零容忍”态度,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达到责任追究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强化督查期间,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实现100%销号目标,促进示范区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家园,你我共建。大家共同努力,让杨凌的蓝天更多,让杨凌的空气更好。

责任编辑: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