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自环保督察实施以来,陕西以督察为契机,加快环境整治。与2016年、2017年同期相比,今年前10个月,全省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自2016年11月28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和全省督察整改方案,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全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执法不断强化,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前10个月与2016年同期相比,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6.1%。其中,韩城、商洛、杨凌、安康、西咸、汉中、渭南、宝鸡、铜川、西安、咸阳等11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下降18.8%、12.9%、12.0%、11.6%、11.2%、6.4%、4.5%、3.1%、2.6%、2.4%、2.0%。全省13个市(区)PM10平均浓度下降3.0%,PM2.5平均浓度下降11.3%。
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2016年前10个月,全省对58条河流120个国家和省控河流断面、4个湖库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总体轻度污染。2017年前10个月,全省对82条河流175个国家和省控河流断面和4个湖库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总体轻度污染。今年前10个月,全省对83条河流180个国家和省控河流断面、4个湖库点位开展监测,水质总体良好。
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今年前10个月,全省地表水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上升到77.2%,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到6.5%。2016年至2018年的同时段内,全省6条主要河流中,渭河干流分别为轻度污染、轻度污染和优;延河分别为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轻度污染;无定河分别为轻度污染、轻度污染和良好;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持续优。全省湖库中,石门水库水质持续优;王瑶水库水质分别为良好、良好和优;瀛湖水质持续优;红碱淖持续重度污染。
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今年前10个月,全省国控断面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上升到76.1%,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到5.6%。其中,渭河干流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上升到94.7%,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到0。汉江、丹江、嘉陵江,2016年至2018年的同时段内,Ⅰ类至Ⅲ类断面比例均为100%,水质持续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