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围绕水源地保护“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我省全面落实《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截至12月14日,我省今年需完成整治的22个市级水源地38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提前半个月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我省高度重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成立了“碧水保卫战”工作专班,建立了高效运转的水污染防治指挥体系,通过督查、执法、通报等形式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一是积极发挥督导工作“指挥棒”作用,将市级饮用水水源地388个环境问题全部纳入省级环保督察,切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步落实,倒逼水源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实施《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开展了3轮专项督查和2轮交叉执法检查,推进各市(区)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环境问题清单、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每月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形成了信息公开、跟踪报道、各方参与、齐抓共治的氛围,并利用“陕西生态环境”微信、微博等不定期发布我省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展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我省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全力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原省农业厅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省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函》,按照工作职能强力推进水源地交通穿越、面源污染等问题整治。榆林市多次专题研究水源地保护工作,统筹安排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于9月初全部完成市级水源地16个环境问题整治,是全国最早完成任务的7个地市之一。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将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2020年年底前“万人千吨”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