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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杨凌示范区燃煤锅炉拆除计划的函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4-01-13 16:10
各相关单位:
  为了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20号)要求,示范区管委会计划在2015年底前对全区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拆除。经我局初步统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3家锅炉已具备拆除条件,特制定本计划,确保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任务。
  一、计划拆除锅炉信息
使用单位
型号
台数
合计蒸发量(T/h)
预计减少耗煤量(T/年)
今日花卉
DZL4.2-0.7/95/70
1
6
300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SZL4.2-1.0/95/70-AII
3
6
2000
杨凌医科学校
SZL2.8-1.095/25A2
1
10
200
CLSS1.0-100/20-AⅡ
1
4
总计
6
26
2500
  二、工作程序及时限要求
  此次燃煤锅炉拆除采取企业自行实施、环保局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进行。
  三、资金补贴
  本年度拆除锅炉省环保厅按照每蒸吨4万元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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