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6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2015年杨凌示范区污染物总量排放统计,并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2015年总量基数
(一)水污染物
2015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5143.74吨。
2015年氨氮(NH3-N)排放总量325.35吨。
(二)大气污染物
2015年二氧化硫(SO2)SO2排放总量1273.76吨。
2015年氮氧化物(NOX)NOX排放总量1565.69吨。
二、减排目标
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016 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需分别控制在零增长;四项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分别为100 吨、 20 吨、 200吨和123 吨以内。
二、项目安排
参照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细则》规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应通过工业与生活、农业和机动车三个领域的具体项目来落实。 2016 年,全区共安排重点减排项目 4大类48项,其中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类项目 1 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水量提升类项目 1 个,燃煤锅炉拆除项目39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类项目 1 个。预计可分别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 210 吨、 30 吨、 260 吨和 140吨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根据年度总量减排任务,逐项分解落实,严格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实施。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立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环保、发改、统计、监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督促杨陵区政府和管委会相关部门落实减排责任,保证重点减排项目落实到位,提高减排设施运行效率,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二)扎实推进,严格环境准入。一要扎实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重点减排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减排项目建设。二要严格项目审批。发改、经贸、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对污染严重排放量大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要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支持现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切实减少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四要加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公安部门要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严格控制机动车转入,按期淘汰达到服役年限的机动车和黄标车;商务部门要积极推动清洁油品替代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总量。
(三)要实施燃煤锅炉清零行动计划。对全区39个企事业单位77台燃煤锅炉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予以拆改。通过划定片区,部门包抓,按期推进的原则,对拒绝拆改且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要采取项目限批、加密环境执法频次、查封锅炉房等方式,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同时要加大华电热力供给、天然气管网铺设等工作协调力度,确保拆改工作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