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简介
本项目位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水运东路以东,永安路以北,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总建筑面积2100.89m2的混合核苷原料药生产车间,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吨混合核苷原料药生产能力。项目已获得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6)25号)。项目占地面积1302.79m2,项目总投资321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混合核苷是以麦芽根浸提液为酶(麦芽糖自身不水解),在酸性条件下对核糖核酸进行水解,后经灭活、浓缩、喷雾干燥、混合包装后制得成品。
本项目用水主要有纯水制备、循环用水、实验室用水、车间清洗用水、生活用水。废气主要是喷雾干燥塔未被喷淋处理所产生的粉尘。噪声源是项目使用的输送泵、循环水泵、真空泵等泵机;振荡筛、风机、空压机、沉流式除尘机和冷却塔等产生的噪音,其源强分别为75 -95dB(A),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废包装物、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制水产生的废活性炭、RO膜、实验室产生的废液。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纯水制备排水属于洁净水,排入雨水管网。循环水排水进入污水管网。罐体清洗是用纯水清洗,其产生废水与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水、生活污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主要是喷雾干燥塔干燥物料所产生的粉尘,经过水雾喷淋处理,处理效率为85%,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处理达标后经距离地面15m排气筒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氢氧化钠包装袋、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外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地方相关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严格管理、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查阅方式和公示期限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针对建设项目或环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本项目公示期限为登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水运东路以东,永安路以北。
联系电话: 13389290560 联系人:赵总
②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联系电话:029-89131035 联系人: 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