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杨凌区上川口村,陇海线以北,杨扶路以东,货场路(在建)以南。规划用地面积为140788.2m2,总建筑面积436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5#车间、展馆、科技大楼、发货广场、试验场及配套公共辅助设施等,建成后主要进行大型轮式拖拉机的生产,年产量共5000台。总投资为50078.6万元。
二、不良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针对项目运营期污染主要环保措施为:
① 大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漆雾经水旋式漆雾处理系统及玻璃纤维阻漆过滤棉吸附过滤后达标排放;甲苯、二甲苯及VOCs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车辆冲洗标准,用于车间冲洗、拖拉机冲洗及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 4-2011)二级标准(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软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浓水经雨水管网外排。
③ 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加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拟建项目生产运营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距项目北侧50m处的上川口村处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级标准(GB3096-2008)。
④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回收利用或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规定外运处置;危险废物妥善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陕西省当前产业政策,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居民、热心公众、团体(单位)等。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及报告全本索取方式
意见或建议以及报告书全本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或索取。网址链接:https://yunpan.cn/c6xAjfrFwcCT6
建设单位联系人:翟米米 电话 15929488257
环评单位联系人:田 工 电话 18602984168
陕西农康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