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业务 / 项目环评 / 正文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危险品库、地埋储罐)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6-08-11 1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危险品库、地埋储罐)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危险品库、地埋储罐)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城南路以北、西部电缆项目以西、西宝高铁以南,在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内建设一座危险品库,建筑面积477.36m2,两台室外地埋式乙醇卧式储罐,每台储存量30m3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77206212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    邮编:510115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E-mail: 543897121@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向以上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实施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